政策背景與目的
11月11日,自然資源部發布了《關於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的通知》。 中指研究院對此進行了解讀,指出該政策的落地將為市場帶來更多低成本的增量資金。 此舉旨在減少市場存量土地規模、改善土地供求關係、增強地方政府和企業資金流動性,從而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。
政策對各方的影響
對房企的益處:應抓住機會出售存量土地,緩解資金壓力,或進一步改善土儲結構。
對地方政府的益處:專項債券用於收購存量土地,能夠增強資金流動性,支持地方經濟發展、保障民生。
對市場的益處: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有助於改善市場供求關係,是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的關鍵舉措。
收購主體與標的
收購主體:由納入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收地工作,全國各省市土地儲備機構約2500家。
收購標的: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、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,同時也包括進入司法或破產拍賣、變賣程序的土地,因低效用地再開發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,以及已動工地塊中規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。
收購價格與土地去向
收購價格:土地評估價格與企業土地成本,就低確定收地基礎價格。 最終的收購價格是在基礎價格的基礎上再給予一定幅度下調。
土地去向:收回收購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應用於房地產開發。 確有需求的,應當嚴控規模,優化條件實施供應,且供應面積不得超過當年收回收購房地產用地總面積的50%。
政策建議與展望
在當下的市場環境下,具備發展潛力的城市土地收回收購後,再入市時更易產生增量價值。 建議在這些城市側重檔相關收購節奏。 此外,專項債券的額度等細則仍需財政部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出臺政策明確。 若政策快速落實到位,將有望繼續修復市場預期,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。
附加效益
收儲後形成的“淨地”“優地”還有利於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、改善環境、滿足居住需要,並可以騰出空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、促進有效投資。 這一政策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穩健發展,還對整個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。